维业股份:2023年度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情况报告-高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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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03 19:4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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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04


维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情况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们:

本人作为维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 2023 年的工作中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职,积极出席公司 2023 年度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有效地保证了公司运作的合理性和公平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 2023 年度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1、战略与 ESG 委员会委员;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及召集人。

(二)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高刚,196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2 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85 年参加工作,工程硕士学位,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北京大学 EMBA,一级建造师,英国皇家特许营造师,大学客座教授,硕士生导师。现任深圳元弘建筑装饰创意和产业技术研究院院长、深圳装饰行业协会会长、深圳市瑞和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及本公司独立董事。

(三)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亦不存在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情形,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亦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 2023 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亲自出席了 6 次董事会会议,没有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
席会议的情形,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及相关事项没有提出异议,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 2 次股东大会,本人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出席了 1 次股东大会。会议中,认真审议议案,听取了各位股东的提问和发言,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充分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通过管理层向各位股东所做的工作汇报和各项经营指标的实现情况,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

独立董事 本报告期应参 现场出席董 以通讯方式参 委托出席董 缺席董事 出席股东
姓名 加董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加董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会次数 大会次数

高 刚 6 1 5 0 0 1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及召集人,战略与 ESG 委
员会委员,严格按照《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战略与 ESG 委员会工作细则》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加专门委员会会议。在审议及决策董事会的相关重大事项时发挥了重要作用,有效提高了公司董事会的决策效率。本人认为每次专门委员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相关事项的决策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情况具体如下:

1、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报告期内,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了 3 次会议,本人均亲自
出席,无缺席或委托出席情况发生,分别审议公司 2023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公司新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等议案。从公司所处行业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情况合理设置薪酬方案并对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2、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

报告期内,第五届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共召开了 1 次会议,本人亲自出
席,无缺席或委托出席情况发生,审议公司 2022 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报告(ESG)报告的议案。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公司 2023 年 12 月修订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制定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随着独立董事制度的修订,将在 2024 年开展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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