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03
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制度的规定,在 2023年度工作中,定期了解检查公司经营情况,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仔细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了许多合理建议,对董事会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努力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3 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黄翊东,1965年出生,中国国籍,拥有日本永久境外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1994年至2003年任NEC光-无线器件研究所特聘研究员;2003年至今任清华大学电子工程系任教授(2007年至2012年任清华大学电子工程系副系主任;2013年至2019年任清华大学电子工程系主任);曾兼任清华大学天津电子信息研究院院长;现任清华大学学术委员会副主任、美国光学学会会士(FellowofOSA)、中国光学学会常务理事、中国电子教育学会副理事长、高等教育分会副会长、ACSPhotonics 杂志副主编,2022年11月至今任歌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2月当选美国工程院外籍院士。2021年3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任职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1)2023年度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了12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均亲自参加,勤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没有缺席、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发生。在每次召开会议之前,获取做出决议所需要的资料和信息,在会议上,认真审议每个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对所有议案经
过客观谨慎的思考,慎重地投出了赞成票,没有投反对票和弃权票的情形。
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了4次股东大会,本人均亲自参加,在会议上本人积极听取现场股东提出的问题和建议,以便更好的履行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职责,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2)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23 年度,本人对出席的公司董事会的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2023 年 3 月 27 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独立董事就公司投资泰国
子公司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并被公司采纳。
2、2023 年 4 月 14 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独立董事就公司控股股东
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及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2022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董事、高管人员2023 年度薪酬方案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与珠海华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珠海华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2022 年度风险评估报告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并被公司采纳;就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与珠海华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拟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3、2023 年 5 月 24 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独立董事就调整限制性股
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数量、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条件成就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并被公司采纳。
4、2023 年 6 月 8 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独立董事就公司符合以简
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2023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2023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2023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2023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2023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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