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2-14
特别提示: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
投资风险。创业板公司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
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
行人声明
南京寒锐钴业股份有限公司
NanjingHanruiCobaltCo.,Ltd.
(住所:南京市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静淮街115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意向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8号民生金融中心A座16-18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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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发行股数 不超过3,000万股
每股面值 人民币1.00元
每股发行价格 【*】元
预计发行日期 2017年2月23日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 不超过12,000万股
保荐人(主承销商)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期 2017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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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发行人人声声明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意向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承诺因发行人招股意向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证券服务机构承诺因其为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诺:“如本保荐机构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意向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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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重大大事事项项提提示示
本重大事项提示仅对公司特别事项及重大风险做扼要提示。投资者应认真阅读本招股意向书“第四节 风险因素”的全部内容,对公司的风险做全面了解。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以下重大事项:
一、本次发行概况
2015年3月6日,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议案》,主要内容如
下:
公司本次发行仅限公司公开发行新股,不包括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本次发行数量不超过3,000万股,且发行数量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25%(最终发行数量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数量为准)。
二、本次发行前股东对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9,000万股,本次拟发行不超过3,000万股流通股,发行后总股本不超过12,000万股,全部股份均为流通股。发行前股东自愿锁定的承诺如下:
(一)本公司控股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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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