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锐钴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初步询价公告
寒锐钴业资讯
2017-02-14 00:11:40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17-02-14

南京寒锐钴业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初步询价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特别提示



南京寒锐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寒锐钴业”或“公司”)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21 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23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中证协发[2016]7号,以下简称“《业务规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售细则》(中证协发[2016]7号,以下简称“《配售细则》”)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中证协发[2016]7 号,以下简称“《投资者管理细则》”)、《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深证上[2016]3号,以下简称“《网上发行实施细则》”)及《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深证上[2016]3号,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本次发行初步询价和网下发行均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结算平台进行。关于网下发行电子化的详细内容,请查阅深交所网站(www.szse.cn)公布的《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深证上[2016]3号)。



本次发行在发行流程、网上网下申购及缴款等环节有重大变化,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主要变化如下:



1、投资者在2017年2月23日(T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时无需缴付



申购资金。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2017年2月23日(T日),



其中,网下申购时间为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9:15-11:30,13:00-15:00。



2、网下投资者报价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剔除拟申购总量中报价最高的部分,剔除部分不低于所有网下投资者拟申购总量的10%(当最高申报价格与确定的发行价格相同时,对该价格的申报可不再剔除,剔除比例可低于10%)。 3、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进行新股申购。



4、网下投资者应根据《南京寒锐钴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于2017年2月27日(T 2日)16:00前,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获配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南京寒锐钴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缴款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17年2月27日(T 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主承销商包销。



5、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具体中止条款请见“十一、中止发行情况”。



6、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6个月内不得参与新股申购。



重要提示



1、寒锐钴业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3,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



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7]199 号文核准。按照中



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所处行业为有色金属



冶炼和压延加工业(C32)。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已经发布了行业平均市盈率,请投资者决策时参考。如果本次发行市盈率高于行业平均市盈率,存在未来发行人估值水平向行业平均市盈率水平回归、股价下跌给新股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



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或“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发行人股票简称为“寒锐钴业”,股票代码为300618,该代码同时用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网下及网上发行。



2、本次发行公开发行新股3,00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