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锐钴业:回购报告书
寒锐钴业资讯
2023-12-13 17:5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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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3-12-13


证券代码:300618 证券简称:寒锐钴业 公告编号:2023-106
南京寒锐钴业股份有限公司

回购报告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南京寒锐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不低于人民币 3,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含)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45.08 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 个月内,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2、本次回购方案已经公司 2023 年 12 月 8 日召开的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该账户仅用于回购公司股份。

4、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可能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而导致本次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等不确定性风险。

(2)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存在因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因公司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致使公司股东大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公司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回购股份条件等而无法实施的风险。

(3)本次回购股份用于注销,存在公司无法满足债权人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进而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上述风险可能导致本次回购无法顺利实施,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南京寒锐钴业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报告书》,具体内容如下:

一、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价值的判断和未来可持续发展的坚定信心,为维护全体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综合考虑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和发展战略,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本次回购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

(二)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公司本次回购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一年;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

5、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价格区间

1、回购股份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

2、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45.08 元/股(含本数),该回购价格上限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
交易均价的 150%。实际回购股份价格由公司董事会在回购实施期间视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等具体情况确定。若公司在回购期间发生送股、转增股本或现金分红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票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区间。

(四)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资金总额、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

1、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本次股份回购的用途: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减少注册资本。

3、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数量及占当前总股本的比例:

本次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 3,000 万元(含本数),不超过人民币5,000 万元(含本数)。按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45.08 元/股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665,484 股至 1,109,139 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比例为 0.21%至 0.36%。如公司在回
购股份期内实施了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拆细、缩股、配股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的数量。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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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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