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8-11
江苏安靠智能输电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根据江苏安靠智能输电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规章制度的规定,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我们在认真审阅了公司董事会提供的相关资料的基础上,现就拟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事宜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拟聘任陈晓凌先生为公司总经理;拟聘任陈晓鸣先生、杭裕保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拟聘任沙庆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拟聘任王春梅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
经审阅上述人员简历等资料,本次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具备了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
我们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聘任陈晓凌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陈晓鸣先生、杭裕保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沙庆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聘任王春梅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以下无正文,为签字页)
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彭宗仁:
二〇一七年八月十一日
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徐星美:
二〇一七年八月十一日
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薛济民:
二〇一七年八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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