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9-17
证券代码:300616 证券简称:尚品宅配 公告编号:2018-052号
广州尚品宅配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广州尚品宅配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128.358万股,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19,870.20万股的0.65%;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2018年9月19日(星期三);
3、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人数为148人。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同意对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按照规定解除限售,并为其办理相应的解除限售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一、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1、2017年5月1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
2、2017年5月1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17年5月26日,公司公告披露《监事会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4、2017年6月1日,公司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17年6月1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
6、2017年9月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授予日为2017年6月1日,授予对象149名,授予价格67.19元/股,授予数量239万股,上市日期为2017年9月7日。
7、根据2018年5月3日公司召开的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的总股本110,39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0.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10,390,000.00元(含税),同时向全体股东以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8股,分配完成后公司股本总额增至198,702,000股。
鉴于公司2017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于2018年5月15日实施完毕,因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8股的影响,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由239万股相应调整为430.20万股。
8、2018年7月25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二
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并于2018年8月10日召开了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1名原激励对象张红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3,400股进行回购注销。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回购注销手续仍在进行中。
9、2018年9月12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
二、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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