欣天科技: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欣天科技资讯
2018-02-05 19:47:24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18-02-06

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深圳市欣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爱建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市欣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欣天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对公司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公司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增加资金收益。



2、投资额度与期限



使用公司及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总计不超过6000万元人民币进行现金管理。



投资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拟购买的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投资产品。



上述产品的年化收益率高于同等期限的银行存款利率。具体如下:



(1)银行金融机构发行的保本型理财产品;



(2)银行大额存单;



(3)其他满足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和本议案规定的投资产品。



4、资金来源



用于投资的资金为公司及子公司闲置的自有资金。



5、实施方式



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公司购买的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6、信息披露



公司在每次购买投资产品后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告内容包括该次购买投资产品的种类、额度、期限、预期收益等。



二、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风险控制措施



1、财务部根据安全性、期限性和收益情况选择合适的投资产品,由财务负责人进行审核后提交董事长审批。



2、财务部建立台账对投资产品进行管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的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情况,将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公司及子公司自有资金购买投资产品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并将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三、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通过适度理财,可以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和专项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8年2月2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总计不超过6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2、监事会审议情况



2018年2月2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利



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总计不超过6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



3、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开始实施。



五、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爱建证券认为:



1、欣天科技本次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开始实施,履行了(或准备履行)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