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4-25
深圳市欣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的要求,认真履行和独立行使了监事会的职权。报告期内监事会共召开3次会议,3名监事准时出席了全部监事会会议,无委托出席和缺席的情况。监事列席了报告期内的历次董事会,并认为:董事会认真执行了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勤勉尽责,未出现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董事会的各项决议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监事会对任期内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了有效地监督,认为公司经营管理层认真执行了董事会的各项决议,按照公司既定发展方向,努力推进各项工作,实现了业绩稳定增长的目标。监事会的监督工作较好地保障了公司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员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的规范运作。
二、报告期内公司召开的监事会信息如下
2016年度,公司第二届监事会共召开3次会议,历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
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1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2016年1月27日
2 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2016年07月25日
3 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2016年11月22日
三、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有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监事会的职责,对公司的依法运作、财务状况、对外担保、关联交易、内部控制等方面进行全面监督,经认真审议一致认为: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列席或出席了报告期内的重要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认为: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召开、召集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公司已基本建立了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责时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
2、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认真检查了公司财务状况、财务管理、财务成果,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内控机制完善、财务状况良好,公司财务报告能真实反映公司2016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2016年度的财务情况。3、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2016 年度,公司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也无其它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或造成
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4、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2016 年度,公司不存在经常性关联交易。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仅包括接受
关联方为公司银行借款提供的担保,且对公司的担保不收取任何费用,亦无其他附加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监事会关于董事会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地执行。报告期内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规范、合法、有效,没有发生违反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
公司《2016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
控制体 系建立、完善和运行的实际情况。
深圳市欣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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