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川畅银: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百川畅银资讯
2024-08-29 19: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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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8-30


证券代码:300614 证券简称:百川畅银 公告编号:2024-070
债券代码:123175 债券简称:百畅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河南百川畅银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646号)同意注册,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4,200,000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20,000,000.00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人民币9,023,462.26元(不含税)后,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10,976,537.74元。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3年2月28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安永华明(2023)验字第61309953_R01号)。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30,247.10万元,本报告期募集资金使用金额为人民币1,811.82万元(不含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人民币8,000.00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3,118.72万元(含利息)。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订了《河南百川畅银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

度》”)。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公司分别于2023年3月6日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中国民生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及保荐机构中原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原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于2023

年4月23日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及保荐机构中原证券签署了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上述监管协议主要条款与深圳证券交易

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监管协议均得到

了切实有效的履行。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开户行名称 账号 账户状态 存款方式 募集资金用途 初始存放金额 存款余额
(人民币万元) (人民币万元)

招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郑州 371902795010109 正常使用 活期存款 沼气综合利用项目 18,032.08 2,770.37
东风路支行
中国民生银行

购置移动储能车项目

股份有限公司 637772450 正常使用 活期存款 11,000.00 348.35
及沼气综合利用项目

郑州分行
交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河南 411626999011002 补充流动资金

912103 已销户 活期存款 12,500.00 -

省分行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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