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8-15
证券代码:300612 证券简称:宣亚国际 公告编号:2017-083
宣亚国际品牌管理(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宣亚国际品牌管理(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8
月14日(星期一)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
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就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17年5月10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
—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要求自2017年6月12日起在所有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公司按照要求进行了会计政策变更。
2、变更前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印发的《财政部关于印发〈企
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38项具体准则的通知》(财会〔2006〕3号)中
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
3、变更后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财政部于2017年5月10日印发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
助》。
4、变更日期
公司根据《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
会[2017]15号)》中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规定的起始日开始
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通知》
(财会〔2017〕15 号)的要求,公司将修改财务报表列报,与日常活动相关且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从利润表“营业外收入”项目调整为利润表“其他收益”项目列报,该变更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程序
2017年8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均发表了明确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依据财政部的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2017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7年度上半年度的经营成果,该变更不会对公司2017年半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产生影响,故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会计准则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全体监事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七、备查文件
1、《宣亚国际品牌管理(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宣亚国际品牌管理(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宣亚国际品牌管理(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宣亚国际品牌管理(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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