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5-24
证券代码:300612 证券简称:宣亚国际 公告编号:2017-049
宣亚国际品牌管理(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宣亚国际品牌管理(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5
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公司《关于召开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司定于2017年5月31日召开2017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5月31日(星期三)14:0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5月31
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5月30日
下午15:00至2017年5月31日下午15:00中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列明的有关时限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7年5月19日。
7、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为2017年5月19日,截止2017年5月19日下午15:00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八里庄东里1号CN02-B本公司5层会
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提名何骁军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议案需由出席股东大会持有股份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表决通过。所有议案的表决结果均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上述议案公司已于2017年5月1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7年5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发布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关于提名何骁军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 √
1.00 事候选人的议案》
四、会议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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