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4-21
宣亚国际品牌管理(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张顺和现任宣亚国际品牌管理(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及《宣亚国际品牌管理(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要求,在2016年度工作中,诚实、勤勉、独立的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较好的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现将2016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6年度出席董事会和列席股东大会的情况
自2016年1月1日以来,公司共召开了4次董事会会议,3次股东大会会
议。本人作为独立董事积极参加各次董事会,出席股东大会。在履职期间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认真审阅会议材料,并在会上发表了专业、客观的独立意见;未受到公司主要股东和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影响。
2015年度独立董事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独立董事
应参加的董事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应参加的股东 亲自出席
姓名
会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大会次数 次数
张顺和 4 4 0 0 3 3
本人对公司2016年度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会议审议的议案均无异议,本
人认为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发表意
序号 发表时间 发表事项
见类型
1)《关于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
见;
2)《关于对公司日常关联交易进行确认及预计2016年
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预计议案》的独立意见;
2016年3月28日
1 第二届董事会第 3)《关于2016年公司股东分红议案》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八次会议 4)《关于公司2016年度累计授信贷款额度3000万元
议案》的独立意见;
5)《关于2016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
案》独立意见。
三、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在担任公司第一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与第一届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时。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要求,充分行使自己的各项合法权利和义务。2016年度公司共召开了四次专门委员会,召开的四次专门委员会为审计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16年主要履职情况如下:
本人参加了审计委员会召开的三次会议,审议同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6年2月29日出具的《宣亚国际品牌管理(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信会师报字[2016]第750126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关于公司内部控制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16]第 750131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宣亚国际品牌管理(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信会师报字【2016】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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