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力科技:未来长期分红回报规划(2019年-2021年)
美力科技资讯
2018-04-16 20:5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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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8-04-17

浙江美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未来长期分红回报规划(2019年-2021年)



着眼于公司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机制,公司董事会制定公司股东未来长期分红回报规划,内容如下:



一、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制定考虑因素



回报规划制定考虑的因素包括:公司的长远和可持续发展;股东要求和意愿;公司经营发展实际情况;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



公司综合分析上述因素,对股利分配做出制度性安排。



二、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制定原则



公司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公司应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和分红计划的制定应符合公司章程有关利润分配政策的相关条款。



三、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制定周期



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制定规划,如因外部经营环境、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需要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公司董事会需结合实际情况调整规划并报股东大会审批。



董事会每三年重新审阅一次分红回报规划,确保其提议修改的规划内容不违反公司章程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四、2019-2021年股东分红回报计划



(一)分配方式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利润,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



(二)现金分红的条件



在满足下列条件时,可以进行现金分红:



1、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按母公司报表口径);



2、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正值(按母公司报表口径);



3、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4、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 (募集资金项目除外) 发生。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1)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且绝对值达到5,000万元;(2)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条件的情况下,公司每年度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20%。



公司原则上在每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盈利状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三)股票股利分配的条件



在公司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确保足额现金股利分配的前提下,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五、利润分配方案的制定及执行



公司每年利润分配预案由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司章程的规定、盈利情况、资金供给和需求情况提出、拟定,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董事会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明确意见。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公司应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2 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如公司当年盈利且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但董事会未按照既定利润分配政策向股东大会提交利润分配预案的,应当在定期报告中说明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和使用计划,并由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



六、附则



本规划自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浙江美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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