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5-10
证券代码:300611 证券简称:美力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2
浙江美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浙江美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美力科技”),于2024年5月10日下午14:30,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5月10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1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10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浙江省绍兴市新昌县文华路1号公司行政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和主持人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长章碧鸿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5、出席会议股东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共计11人,其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82,667,500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39.7249%。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为9人,代表股份数量82,605,300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39.6950%;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为2人,代表股份数量62,200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299%。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股东共计8人,其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363,000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1744%。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中小股东人数为6人,代表股份数量300,800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1445%;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为2人,代表股份数量62,200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299%。
6、出席及列席会议的其他人员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的两位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相关议案,并形成决议如下:
1、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82,607,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74%;反对6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2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303,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4711%;反对6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528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82,667,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363,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82,607,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74%;反对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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