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5-08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美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总结报告书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作为浙江美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力科技”或“上市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兴业证券对美力科技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持续督导时间为该上市公司上市当年及其后 2 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美力科技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1 年 2 月 24 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挂牌上市,其持续督导期为 2021 年 2 月 24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现兴业证券对美力科技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的持续督导期限已满,兴业证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出具本保荐总结报告。
一、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承诺
1、保荐总结报告书和证明文件及其相关资料的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本机构及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对保荐总结报告书相关事项进行的任何质询和调查。
3、本机构及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采取的监管措施。
二、保荐机构基本情况
保荐机构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福州市湖东路 268 号
主要办公地址 福州市湖东路 268 号
法定代表人 杨华辉
联系人 陆晓航
保荐代表人 陆晓航、邱龙凡
联系电话 021-20370689
三、上市公司的基本情况
发行人名称 美力科技
证券代码 300611
注册资本 211,074,680 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 浙江省绍兴市新昌县文华路 1 号
主要办公地址 浙江省绍兴市新昌县文华路 1 号
法定代表人 章碧鸿
控股股东 章碧鸿
实际控制人 章碧鸿
联系人 梁钰琪
联系电话 0575-86226808
本次证券发行类型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本次证券发行时间 2021 年 1 月 27 日
本次证券上市时间 2021 年 2 月 24 日
本次证券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四、保荐工作概述
(一)尽职推荐阶段
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对美力科技进行尽职调查,组织编制申请文件并出具推荐文件;提交推荐文件后,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审核,组织美力科技及其他中介机构对中国证监会的反馈意见进行答复,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对涉及本次证券发行上市的特定事项进行尽职调查或者核查,并与中国证监会进行专业沟通;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推荐股票上市所要求的相关文件,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二)持续督导阶段
兴业证券在持续督导期间,严格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持续督导公司履行规范运作、信守承诺、信息披露等义务,具体包括:
1、督导美力科技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有效执行并完善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有效执行并完善防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损害公司利益的内部控制制度;
2、督导美力科技有效执行并完善保障关联交易公允性和合规性的制度,督导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关联交易制度对关联交易进行操作和管理,执行有关关联交易的内部审批程序、信息披露制度以及关联交易定价机制,并对公司的关联交易发表独立意见;
3、持续关注美力科技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投资项目的实施等承诺事项,对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的自有资金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4、持续关注美力科技经营环境、业务状况及财务状况,包括行业发展前景、国家产业政策的变化、主营业务及经营模式的变化、核心技术的先进性及成熟性、资本结构的合理性及经营业绩的稳定性等;
5、定期对美力科技进行现场检查并出具现场检查报告,以书面方式告知公司现场检查结果及提请公司注意的事项,并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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