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化股份: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
晨化股份资讯
2019-05-20 20:4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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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9-05-20


证券代码:300610 证券简称:晨化股份 公告编号:2019-039
扬州晨化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扬州晨化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顺利完成本次监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公司监事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的组成、选举方式、监事候选人的推荐、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监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第三届监事会的组成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将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不得少于监事会人数的三分之一,监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
二、监事的选举方式

本次换届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即股东大会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时,每一股拥有与拟选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开使用。

三、监事候选人的推荐

(一)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推荐

公司监事会及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第二届监事会书面推荐担任第三届监事会的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单个推荐人推荐的人数不得超过本次拟选股东代表监事人数。

(二)职工代表监事的产生

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

四、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

(一)推荐人应在2019年5月27日17:00前以书面方式向公司监事会推荐监事候选人并提交相关文件。


(二)在上述推荐时间届满后,公司监事会召开会议,对推荐的监事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监事候选人名单,并以提案的方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候选人应在股东大会召开前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承诺资料真实、完整,并保证当选后切实履行监事职责。

五、监事任职资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监事候选人应为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的监事: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六)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期限未满的;

(七)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期限尚未届满;
(八)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九)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十)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十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和直系亲属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不得担任公司监事;

(十二)无法确保在任职期间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于公司事务,切实履行监事应履行的各项职责;

(十三)国家公务员或担任公司监事违反《公务员法》相关规定的;

(十四)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六、推荐人应提供的相关文件

(一)推荐人推荐监事候选人,必须向公司监事会提供下列文件:

1、监事候选人推荐书(原件,格式见附件);

2、推荐的监事候选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3、推荐的监事候选人履历表、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证书原件备查);
4、能证明符合公司本公告规定条件的其他文件;

5、若推荐人为公司股东,则应同时提供下列文件:

(1)如是个人股东,则需提供其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2)如是法人股东,则需提供其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原件备查);

(4)股份持有的证明文件。

(二)推荐人向公司监事会推荐监事候选人的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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