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4-22
证券代码:300610 证券简称:晨化股份 公告编号:2017-017
扬州晨化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扬州晨化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晨化股份”)于
2017年4月9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的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二届
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7年4月20日上午9:00在江苏省宝应县
曹甸镇镇中路231号公司大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
议。会议由董事长于子洲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2017年4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全文》“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部分。
公司独立董事郑云瑞先生、孙跃宝先生和汤建萍女士分别向董事会提交《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2017年4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各位独立董事的述职报告。
审议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16年度,公司总体经营状况继续保持稳健态势,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
业收入58581.6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5.83%;实现营业利润5818.66万元,
较上年同期增长24.47%。2016年公司实现利润总额6617.38万元,较上年同期
增长25.33%;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551.26万元,较上年同期增
长18.46%。
审议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
聘期1年,负责本公司2017年度财务审计工作,审计报酬不超过人民币50万元
整。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2017年4月
2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审议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根据财政部于2016年12月发布的《增值税会计处理规
定》的要求,公司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进行相关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审议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现有公司总股本10,000万股为基数,向
全体股东每10股分配现金红利1.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000.00万
元;同时,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中的利润分配政策。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2017年4月22日
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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