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化股份: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晨化股份资讯
2024-04-22 19:24:16
  • 点赞
  • 6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24-04-23


扬州晨化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3 年,扬州晨化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遵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独立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监事会的监督作用,监督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并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认真履行了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切实维护了公司、股东和员工的合法权益,确保了公司规范运作。现将 2023 年监事会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3 年度公司监事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召开了 6 次会议,列席了 6 次董事会,列席了 3 次股东大
会,对公司生产经营、董事、高管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全面的监督检查。

报告期内,监事会共召开了 6 次会议,会议情况如下:

1、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0 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度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及授权董事长对外签署银行借款相关合同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及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2、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6 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公司拟签署<保证合同>的议案》、《关于控股子公司签订<技术推广合作协议>的议案》。

3、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17 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实施年产 4 万吨聚醚胺(4.2 万吨聚醚)项目暨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关于全资子公司拟购买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议案》。

4、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18 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5、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12 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了《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6、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3 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核销坏账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 2023 年度相关事项的意见

2023 年度,公司监事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履行了监督职能,对公司提供的有关资料进行审议和监督,对公司规范运作、财务状况、内部控制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进行了监督审查,保证了公司健康有序地发展。监事会对 2023 年度有关事项的审核意见如下:

1、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能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规范运作,能参照上市公司的要求,建立并进一步完善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提升公司治理水平。董事会能够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责时遵纪守法,勤勉尽责,自觉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时没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2、监事会对公司财务情况的意见

监事会认真检查和审核了公司的财务状况,认为公司在报告期内进一步健全、完善了财务制度,并严格按照公司《财务管理办法》及其他内部控制制度的要求规范财务运作。公司会计事项的处理、全年报表的编制等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内部控制制度的要求,2023 年度财务报告能够全面、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关财务数据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核实验证,在所有重大事项方面均能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本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监事会对公司重大收购、出售资产情况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无重大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4、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意见

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