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化股份: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朱晓涛)
晨化股份资讯
2024-04-17 19:5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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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18


扬州晨化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扬州晨化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2023 年任职期内,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相关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3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朱晓涛,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7 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曾任职宝应县司法局、宝应县律师事务所、扬州宜天律师事务所;现任江苏宝宇
律师事务所律师。本人于 2017 年 8 月 24 日至 2023 年 8 月 3 日担任公司独立董
事。

(二)独立性情况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2023 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本人积极参加了任期内公司召开的所有董事会、股东大会,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主动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

2023 年任职期间,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 委托出席 缺席董事 出席股东
董事姓名 应参加董 董事会次 式参加董 董事会次 会次数 大会次数
事会次数 数 事会次数 数

朱晓涛 3 3 0 0 0 1

任期内,本人未对董事会议案提出异议,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出现投反对票、弃权票和无法发表意见的情形。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3 年任职期间,本人同时担任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和审计委员会委员,具体履职情况如下:

1、提名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3 年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 2 次提名委员会,本人按照规定出席会
议,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本人积极为公司搜寻优秀人才,参加提名委员会的交流、沟通会议,认真履行职责。根据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对公司目前存在的问题及时与相关人员进行沟通、了解。

2、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3 年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 5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本人按照规定出
席会议,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主动了解公司财务情况,对公司的财务审计工作提出了多项审计工作意见,对审计部的工作从法律层面上提出相应建议。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3 年 9 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生效执行,
该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定期或者不定期召开全部由独立董
事参加的会议”。本人于 2023 年 8 月 3 日起,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由于本
人任职期间,该管理办法尚未颁布,因此,2023 年本人任期内,未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四)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3 年任职期间,本人对以下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会议召开时间 会议届次 发表独立意见事项 独立意见

一、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

第四届董事会 务所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

2023 年 4 月 20 日 第五次会议 机构的事前认可独立意见

二、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

务所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


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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