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2-08
上海汇纳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作为上海汇纳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在董事会召开前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供的有关资料。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客观公正的原则,我们现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基于独立判断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延期的独立意见
本次公司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和长远发展规划,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涉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总额、建设规模等变更,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延期事项。
二、关于延长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的独立意见
公司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延长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也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该事项相关审批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在决议有效期内滚动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
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选择适当的时机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汇纳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王永平 洪亮
2018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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