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7
汇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曹志龙)
本人作为汇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谨慎、勤勉地行使独立董事的权利,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有效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进行了换届选举,本人因任期届满,自 2023 年 5 月
16 日起不再继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现将 2023 年度本人任期内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 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曹志龙,1975 年 4 月生,中国国籍,上海师范大学人文学院中国语言
文学专业学士,华东政法大学硕士。现任上海市联合律师事务所主任、上海市律师协会副会长,兼任华东政法大学特聘教授、八方律师联盟主席。荣获上海市领军人才、“全国优秀律师”、第四届“东方大律师”等荣誉称号。本人自 2020 年
5 月至 2023 年 5 月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 关于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亦不存在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情形,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亦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相关要求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 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5 月 16 日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 1 次董
事会、1 次股东大会,本人依照《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以通讯方式亲自出席了 1 次董事会会议,未出席股东大会,没有缺席、委托他人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认真审议议案,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义务并行使表决权,为董事会正确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报告期内,本人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参加股东大
独立董事 会情况
姓名 应参加董事会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
次数(次) (次) (次) (次) 未亲自参加会 出席次数
议
曹志龙 1 1 0 0 否 0
2023 年度本人任期内,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法
定程序,公司重大经营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法定审议程序,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亦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 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2023 年度本人任期内,公司共召开 1 次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1 次董事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1 次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会议,1 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本人参与会议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任期内应参加会 实际参加会议 委托出席会议
议次数 次数 次数
曹志龙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0 0 0
董事会审计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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