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09
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唐国琼)
本人作为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在 2023 年度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忠实履行各项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并以谨慎的态度对相关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董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的作用,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3 年度工作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唐国琼,1963 年 5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会计学博士,
中共党员,西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会计学教授,兼任四川省科技厅科技项目财务
评审专家。2008 年 11 月至 2014 年 11 月任创意信息(300366)独立董事,2010
年 11 月至 2016 年 11 月任利君股份(002651)独立董事,2012 年 3 月至 2018
年 7 月任茂业商业(600828)独立董事,2012 年 3 月至 2018 年 11 月任迅游科
技(300467)独立董事,2020 年 11 月至 2023 年 2 月任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002466)独立董事,2018 年 12 月至 2024 年 1 月任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688117)独立董事。现任北京德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四川明星电力股
份有限公司(600101)独立董事。2019 年 6 月 11 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任职期间,本人任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出席会议情况
2023 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 8 次,本人应出席 8 次,实际出席 8 次;公
司共召开股东大会 2 次,本人应出席 2 次,实际出席 2 次。公司董事会、股东大
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报告期内,本
人认真履行独立董事勤勉尽责的义务,认真审阅会议材料,独立、客观、审慎行
使表决权,积极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为董事会的决策发挥了积
极作用。本人认为提交公司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的利益,因此均投赞成票,未出现提出反对、弃权意见的情形。本人未对公司
任何事项提出异议。
三、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的情况
2023 年任职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本人就审议内容发表
了独立意见和事前认可意见,为公司董事会作出更加符合公司发展、更加科学合
理的战略决策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具体情况如下:
时间 会议名称 事项内容 意见类型
2023年1月 第四届董事会 《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 同意
5 日 第七次会议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同意
2023年2月 第四届董事会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同意
9 日 第八次会议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同意
《关于公司<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 同意
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同意
《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同意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2023年4月 第四届董事会
17 日 第九次会议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同意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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