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09
财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财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信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思特奇”、“公司”)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等相关规定,就思特奇 2023 年
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1、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590 号)核准,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10 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71.00 万张,每张面值人民币 100 元,期限
6 年,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71,000,000.00 元,扣除承销保荐费及其他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9,176,509.43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61,823,490.57
元。上述募集资金于 2020 年 6 月 16 日到位,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0】第 ZB11447 号《验证报告》。
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411 号),公司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 75,492,374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每股发行价格 8.03 元,募集资
金总额 606,203,763.22 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不含税)10,069,309.43 元后,实
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596,134,453.79 元。上述募集资金于 2022 年 12 月 14 日到位,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2]第
ZB11647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1、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19,515.26 万元(含使用募集资
金置换先期投入 2,908.57 万元),募集资金专户的余额为 6,731.04 万元(包含利息扣减相关手续费的净额 63.96 万元)。
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20,347.17 万元(含使用募集资
金置换先期投入1,978.93万元),使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35,000.00万元,募集资金专户的余额为 4,571.06 万元(包含利息扣减相关手续费的净额 304.78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和效果,防范资金使用风险,确保资金使用安全,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2023 年 8 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
(二)募集资金监管情况
1、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2020 年 7 月 3 日,公司及时任保
荐机构华创证券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海淀园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回龙观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分别开设了专项账户存储募集资金。公司规范对募集资金的使
用,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相关监管协议与深圳证
券交易所募集资金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
履行。
2021 年 5 月,经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聘请财信证券有限责任公
司(以下简称“财信证券”)担任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于 2021
年 6 月 7 日与财信证券签署了《北京思特奇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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