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特奇: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思特奇资讯
2024-04-08 20:3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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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09


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截
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
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以风险导向为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本次评价范围的单位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组织架构、发展战略、全面预算、资金管理、人力资源、企业文化、研发管理、募集资金管理、资产管理、采购与付款、销售与回款、关联交易、对外担保、信息披露、财务报告、内部信息传递、信息系统、子公司管理、内部审计等。本年度重点关注的风险领域主要包括:资金管理、采购业务、销售与回款、关联交易、信息系统、募集资金管理、子公司管理、信息披露风险。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具体内容如下:

1、组织架构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健全和规范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构架,确保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董事会领导下的管理机构运作有效、操作规范。

股东大会是公司最高权力机构,通过董事会、监事会对公司进行日常管理和监督,其权力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的规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决定公司的发展战略方针、审议公司资本的变动事宜、审议公司的重大交易事项、选举董事及监事。

董事会是公司的常设决策机构,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由股东大会授权负责公司的经营和管理,制定公司的总方针,总目标和年度总计划,是公司的经营决策中心。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董事会设立证券事务部和董事会秘书,负责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发展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四个专业委员会。

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其中职工代表监事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监事会由股东大会授权,负责保障股东权益,保障公司利益、员工合法权益不受侵犯,负责监督公司合法运作,监督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监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公司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会聘任,实行总经理负责制,负责组织实施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事项,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公司结合实际情况,根据业务运营和管理的需要,设有市场和销售专业、产品和需求专业、项目运营专业、人力资源专业体系、经营价值专业(下辖财务部、证券部、法务部等)、内审部、运营部、国际化部、业务拓展部、系统规划和架构专业委员会、系统和软件设计开发专业委员会、智慧运营专业委员会、数据专业委员会、质量安全专业、用户体验专业、研究院等专业体系、以及核心业务、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运营类等方向的十多个产品线等部门,以及分布于全国的六十多个分支,并明确界定各部门岗位职责权限,优化业务流程,对提高管理效率和实施内部控制等方面起到积极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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