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特奇:关于董事辞职暨补选董事的公告
思特奇资讯
2024-03-14 20:3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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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3-15


证券代码:300608 证券简称:思特奇 公告编号:2024-019
债券代码:123054 债券简称:思特转债

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辞职暨补选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1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的议案》《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及《关于修订<公司章程> 的议案》。

一、董事辞职的基本情况

宋俊德先生因个人原因向公司提交辞职报告,辞去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职务及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职务,辞职后仍担任公司顾问。

张美珩女士因个人原因向公司提交辞职报告,辞去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职务,辞职后仍在公司任职。

宋俊德先生、张美珩女士作为董事的原定任期为 2022 年 4 月 29 日至 2025
年 4 月 28 日。截至本公告日,宋俊德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张美珩
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北京天益瑞泰技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 股 1,285 股公司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 0.0004%。上述人员辞职后,将严格遵守 《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 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宋俊德先生、张美珩 女士辞职后将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因此在公司召开股东大会 补选新任非独立董事前,宋俊德先生及张美珩女士将继续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认
序尽快完成董事的补选工作。

二、补选董事的基本情况

2024 年 3 月 1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
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控股股东华创云信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提名刘学杰先生、李锡亮先生及夏勤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刘学杰先生、李锡亮先生及夏勤先生的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2024 年 3 月 1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
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赵德武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需由公司董事会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议案在董事会审议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上述董事候选人进行了资格审核,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形成提名刘学杰先生、李锡亮先生及夏勤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赵德武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明确审查意见。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提名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2024 年 3 月 15 日


附件:

非独立董事简历

刘学杰先生:1965 年 11 月出生,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历任中国振华集
团厂总工办副主任,贵州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贵阳证券部总经理助理,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信息技术管理部总经理,副总裁、首席信息官、执委会委员。现任华创云信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云码通数据运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学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担任公司控股股东华创云信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外,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它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 3.2.4 条所规定
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李锡亮先生:1971 年 6 月出生,本科学历。曾任职山东省机械设计研究院,
山东北洋咨询有限公司,山东金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业务总监,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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