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4-25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 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截至2017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36 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2017年 1月 23日,公司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812万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18.74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3,956.88万元,扣除发行费用3,872.44万元后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0,084.44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7年2月3日全部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7年2月4日对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7]第ZI10036号《验资报告》。
(二)2017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余额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33,956.88
减:募集发行费用 3,872.44
募集资金净额 30,084.44
加:累计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538.93
减:本年已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14,646.16
2017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15,977.21
其中:募集资金专户理财未赎回金额 12,800.00
募集资金专户活期余额 3,177.21
注: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中含存款利息收入538.93万元。
截至 2017年 12月 31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
14,646.16 万元,其用途是:工业机器人及智能装备生产基地建设
项目12,762.12万元,工业机器人及自动化应用技术研发中心建设
项目1,575.33万元,营销与服务网络建设项目308.71万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最大限度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2015年 5月 15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方案的议案》。根据该议案,公司依募集资金项目数量设立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和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岭山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17 年,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及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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