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根据证监会规定,公司在实施高送转时要同时公告提议人前后六个月股份增减持、持
拓斯达股友
2018-02-01 21:4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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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您好!根据证监会规定,公司在实施高送转时要同时公告提议人前后六个月股份增减持、持股5%以上股东和首发原始股东未来六个月的减持情况,而根据吴董事长发布的增持公告,以及2月9日以后首发原始股东可能的减持,都可能影响贵公司潜在的高送转预期,是不是意味着贵公司高送转无望?不知道我的理解是否正确?盼解答 【答】拓斯达:大股东在实施高比例送转方案前应履行的关于送转方案实施前后的股份变动的披露义务与公司是否实施高比例送转方案并无实质上的因果关系,送转方案的实施在公司净利润及资本公积金情况满足送转需求前提下,由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后实施。感谢您的关注!¶¶2018-02-03 11:3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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