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斯达: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事先认可函
拓斯达资讯
2017-04-24 22:27:03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17-04-25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事先认可函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作为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认真阅读了由公司证券投资部提交的《关于续聘2017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的相关资料,基于个人独立判断,现就上述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关于续聘2017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事项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能按时为公司出具各项专业报告且报告内容客观、公正。公司 2017 年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审计机构,有利于保持公司审计业务的连续性,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将《关于续聘2017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



(此页无正文,为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事先认可函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周润书



钟春标



李迪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 4月 24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