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5-05-18
证券代码:831535 证券简称:拓斯达 主办券商:安信证券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15年第3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开始时间:2015年5月30日9时
结束时间:2015年5月30日11时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六)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5年5月28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吴丰礼、杨双保、黄代波、尹建桥、朱亮、冉晓明,独立董事裴海龙、周润书、钟春标,监事吴盛丰、任俊照、杨晒汝,高级管理人员吴丰礼、杨双保、黄代波、周永冲、丘乐乐。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为董事会秘书丘乐乐。
3.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律师
(七)会议地点: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一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议案》;
(二)审议《关于公司股票发行前滚存利润分配的议案》;
(三)审议《关于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方案的议案》;
(四)审议《关于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有关具体事宜的议案》;
(五)审议《关于制定上市后的公司章程(草案)、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六)审议《公司上市后连续三年(含当年)分红回报规划的议
案》;
(七)审议《公司上市后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
(八)审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
(九)审议《关于虚假信息披露赔偿义务的议案》;
(十)审议《关于修改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的议案》;
(十一)审议《关于制定上市后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的议案》;(十二)审议《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议案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代表凭法人持股凭证、证券账户卡、法定代表证办理登记;(2)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3)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持股凭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4)办理登记手续,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但不受理电话登记。
(二)登记时间: 2015年5月14日15时
(三)登记地点: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一层会议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董事会秘书丘乐乐
联系电话:0769-85390821
传真:0769-85845562
联系地址:东莞市大岭山镇新塘村新塘新路90号
(二)会议费用: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三)临时提案
临时提案需在召开10日前提交给董事会。
五、备查文件目录
提议召开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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