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4-21
证券代码:300605 证券简称:恒锋信息 公告编号:2017-021
恒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恒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定,定于2017年5月12日(星期五)下午14:00召开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定于2017年5月12日(星期五)下午14:00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05月12日(星期五)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05月11日—2017年05月12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05
月1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
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05月11日下午15:00—2017年05月12日下午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现场表决:包括股东本人出席以及通过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在册的公司股东可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股权登记日:2017年05月08日(星期一)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7年05月08日(星期一)下午15:00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不能亲自出席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股东委托人的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认可的其他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乌龙江中大道科技东路创新园5号楼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 审议《公司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 审议《公司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 审议《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4. 审议《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 审议《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和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
6. 审议《关于续聘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7. 审议《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8. 审议《关于变更公司住所的议案》
9. 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10.审议《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上述第7、8、9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余议案均属于普通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上述议案,已经分别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或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文件。
同时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对2016年度的工作情况进行述职。《2016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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