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27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恒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恒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锋信息”、“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恒锋信息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1、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在确保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2、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前
次自有资金理财授权期限届满即 2025 年 1 月 12 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使
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所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公司所投资产品的发行方应是资信状况和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及盈利能力强的金融机构,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稳健的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定期存单、结构性存款、保本型理财产品等的低风险理财投资产品。
4、实施方式
公司授权董事长在规定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5、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公司的投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且均经过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测;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低风险的品种进行投资,明确投资产品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2)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审查理财产品业务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督促财务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财务部处理情况进行核实,核实结果应及时向公司管理层及审计委员会汇报。如发现合作方不遵守合同的约定或理财收益达不到既定水平,应提请公司及时终止理财或到期不再续约;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的规定,披露报告期内投资产品的购买及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保值增值、防范风险,以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主营业务的发展为先决条件,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本次事项所履行的审批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 年 12 月 26 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2、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4 年 12 月 26 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在授权期限内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恒锋信息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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