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5-17
证券代码:300604 证券简称:长川科技 公告编号:2018-025
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于 2018年 5月22日(星期二)召开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已于2018年4月25日公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本次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就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宜再次提示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7年度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5月22日(星期二)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5月21日—2018年5月22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5月
22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5月21日15:00—2018年5月22日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参加股东大会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18年5月15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7、现场会议地点:杭州市滨江区江淑路799号3幢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3楼会议室
8、股权登记日:2018年5月15日(星期二)
9、会议主持人:董事长
10、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代理人出席(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均由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程序合法,资料完善。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如下:
1、审议《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审议《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4、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5、审议《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6、审议《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
7、审议《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8、审议《关于拟定第二届董事会、监事会成员2018年度薪酬及津贴标准的
议案》;
9、审议《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0、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0.01 选举赵轶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02 选举钟锋浩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03 选举孙峰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04 选举韩笑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05 选举朱红军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06 选举杨征帆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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