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11-09
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3、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参与度,公司将对中小股东的投票表决情况单独统计,中小股东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一、会议通知情况
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已于2018年10月25日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的披露。
二、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11月9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1月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1月8日下午15:00至2018年11月9日下午15:00中的任意时间。
3、召开地点:深圳市光明新区玉塘街道光明新区光明高新区南光高速东侧、环玉路南侧飞荣达大厦1号楼8F会议室;
4、召开方式: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公司总股本204,196,000股,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7人,代表公司股份117,071,31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7.3328%。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4人,代表公司股份115,626,1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6.6251%。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3、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3人,代表公司股份1,445,21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7078%。
4、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4人,代表公司股份1,445,31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7078%。
四、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书面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次会议经过逐项审议,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通过了该项提案。逐项累积投票表决情况如下:
1.01选举马飞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票115,626,10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数的98.7655%。
其中,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表决结果:同意票104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2%。
表决结果:同意票115,626,10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数的98.7655%。
其中,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表决结果:同意票104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2%。
1.03选举马军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票115,626,10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数的98.7655%。
其中,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表决结果:同意票104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2%。
1.04选举邱焕文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票115,626,10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数的98.7655%。
其中,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表决结果:同意票104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2%。
2、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次会议经过逐项审议,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通过了该项提案。逐项累积投票表决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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