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荣达:内部审计制度(2024年4月)
飞荣达资讯
2024-04-24 20:0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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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25


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二〇二四年四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3

第二章 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4

第三章 审计机构的职责和权限......5

第四章 审计的种类和方式......7

第五章 审计工作的具体实施......8

第六章 审计工作程序......11

第七章 信息披露......14

第八章 奖惩制度......15

第九章 附则......16

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
部审计工作,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维护包括中小投资者股东的合法权益,促使公司持续健康发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机构或人员,对其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
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

公司依法实行内部审计制度,以加强内部管理和监督,遵守国家法规,维护公司合法权益;促进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

第三条 内部控制是由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和全体员工实
施的、旨在实现控制目标的过程。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公司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的效率和效果,促进公司实现发展战略。公司董事会负责内部控制制度的健立健全和有效实施。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内部机构或职能部门、全资及控股公司以及
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


第二章 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设审计委员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审计
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指导和监督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的建立和实施。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下设审计部作为公司的内部审计机构。审计部在审计
委员会指导下独立开展审计工作,审计部对审计委员会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审计部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公司的规章制度,对本制度第四条所述之公司或部门的财务管理、内控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进行内部审计监督。

第七条 审计部应当保持独立性,不得负责被审计单位的业务活动、内部
控制管理的决策与执行,不得置于财务部门的领导之下,或者与财务部门合署办公。

第八条 公司应当依据公司规模、生产经营特点及有关规定,配置专职人
员从事内部审计工作。审计人员应具备与审计工作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并通过实施后续教育,保持和提高专业胜任能力。

第九条 审计部负责人必须为专职人员,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董事
会任免。公司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披露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的学历、职称、工作经历、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等情况。

第十条 审计人员应当依照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及公司制度进行审计,
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客观公正、廉洁奉公、保守秘密。对于工作中取得的财务收支资料不得用于与审计工作无关的目的,对工作中接触的相关单位及个人信息未经批准不得透露给他人。审计人员与办理的审计事项或与被审部门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审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公司和个人不得打击报复。

第十一条 当遇到重大、复杂审计项目任务时,可要求有关部门人员与审计
人员共同参与并组成专项审计组。必要时,经有关领导批准可聘请外部人员或借助社会审计机构进行专题审计或专案审计。


第三章 审计机构的职责和权限

第十二条 审计委员会在指导和监督审计部工作时,应当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一)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二)聘用或者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三)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四)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

会计差错更正;

(五)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三条 审计部应当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一) 对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以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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