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4-25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广东
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雄塑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2018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等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雄塑科技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3165号文《关于核准广东
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公开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A股)7,600万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7.04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人民币 535,040,000.00元,扣除相关承销保荐费等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
59,868,00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75,172,000.00元。上述募集资
金到账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信会师报
字【2017】第ZC10010号《验资报告》予以确认。
2、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如下:
单元:人民币元
项目 2017年度
募集资金总额 535,040,000.00
减:发行费用 59,868,000.00
募集资金净额 475,172,000.00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 2,528,098.13
理财产品利息收入 515,315.07
减:募投项目已投入金额 215,235,311.47
理财产品余额 180,000,000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 82,980,101.73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障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2018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创业板
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号——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使用》等法律、行政法
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广东雄塑科技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2017年2月17日,公司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龙江支行、
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江支行、广东南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九江支行及保荐机构广发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募投项目“江西新型塑料管材及配件项目(第一期,年产82,000吨)”由公
司子公司广东雄塑科技实业(江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雄塑”)负责实
施,公司通过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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