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4-25
证券代码:300599 证券简称:雄塑科技 公告编号:2018-020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23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概况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负责公司2018年度审计工作。董事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17年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了《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且较好地履行了双方签订的《审计业务约定书》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为保持审计业务的一致性、连续性,保证公司会计报表的审计质量,更好地安排公司2018年度审计工作,公司决定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的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具体审计费用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年度审计业务量和所处区域上市公司水平及公司相关行业上市公司审计费用水平综合决定。
二、独立董事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就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经听取有关人员的汇报并认真审核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业务和资质情况,我们认为:
1、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过
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坚持认真、严谨的工作作风,勤勉尽责履行审计职责,较好地履行了双方约定的责任与义务,为公司出具的各项专业报告客观、公正。
2、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为公司提供专业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满足公司2018年度相关审计的要求。3、公司此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有利于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一致性与连续性,不会损害全体股东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因此,我们同意将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 2017
年度审计机构的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为公司出具的各项专业报告客观、公正。为保持审计业务的一致性、连续性,保证公司会计报表的审计质量,更好地安排公司2018年度审计工作,我们同意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18年度的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一)《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二)《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三)《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四)《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四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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