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1-22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大通信”、“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对吉大通信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事项进行了尽职核查,核查意见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3169号文核准,吉大通信向社会公众首次公开发行6,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发行价5.53元。2017年1月23日,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
2、股份变动情况
公司自上市以来,未实施配股、资本公积或盈余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况,股份未发生变动。截至目前,公司总股本24,000万股。
截至本意见出具日,吉大通信尚未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16,65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9.3750%;无限售条件流通股7,35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6250%。二、有关股东的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东中的部分自然人股东,共计75名。分别为王有力、孙祾、付强、孙鸿滨、孟庆录、李宝岩、任凤双、赵伟、于立华、吴钧亭、柳叶彬、曾惠斌、徐莘、韩伟、杨永忠、黄石峰、董淑云、沈敬忠、陈永全、聂邵华、翟冠军、耿燕、裴峰、邬宏、刘靖、李良平、周树文、吴畏、王春光、徐征、高双喜、李兴扬、张军、宋学健、马致淳、李克有、王大鹏、刘慧、刘明、于涛、张青山、张妍、张宏宇、谢伟宁、吴海、
周文和、张东林、田成立、夏锡刚、迟明霞、闫德生、赵强、靳伟、姜艳、辛喜福、孙健、鞠瞻君、衣朋真、张阳、杨博、张勇、苏朝霞、刘亚娟、方金海、段明山、吕艳华、杨金山、佟敏、吕邦国、樊伟、乔元志、李长忠、周晓伟、梁凤山、厉延民。
上述股东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所做的承诺如下: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24个月内,承诺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除前述承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担任监事的乔元志、段明山还承诺:在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票不超过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承诺人如在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申报离职,自申报离职之日起18个月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如在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第7个月至第12个月之间申报离职,自申报离职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如在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后申报离职,承诺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截至本意见出具之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各项承诺。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2019年1月24日。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65,919,64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7.4665%;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的股份数量为53,828,11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4284%。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共75名,均为自然人。
4、限售股份持有人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情况如下::
持有人姓 所持限售股份 本次解除限售 质押数 本次实际可
序号 名 总数(股) 数量(股) 量(股) 上市流通数 备注
量(股)
1 王有力 1,071,429 1,071,429 1,071,429
2 孙祾 2,410,714 2,410,714 2,410,714
持有人姓 所持限售股份 本次解除限售 质押数 本次实际可
序号 名 总数(股) 数量(股) 量(股) 上市流通数 备注
量(股)
3 付强 535,714 535,714 535,714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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