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董秘,2019年1月15日公告的股东减持事项,最长减持时限为公告后十五个交易
让庄鸟疼
2019-06-25 14:30:27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问】请问董秘,2019年1月15日公告的股东减持事项,最长减持时限为公告后十五个交易日的后90个自然日。目前已经超出承诺时限,是否等同确认股东终止减持? 【答】利安隆:您好!1月15日披露的减持计划截止日是2019年7月19日,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2019-06-26 00:12:00 §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