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1-18
证券代码:300596 证券简称:利安隆 公告编号:2024-058
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会议召开情况
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
次会议于 2024 年 11 月 14 日以电话及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通知,会议通知中包
括会议的相关资料,同时列明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内容和方式。会议于 2024
年 11 月 17 日上午 10:00 以现场会议及通讯会议相结合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采用现场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1名,实际出席董事11名。会议由董事长李海平先生主持,公司监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即将届满,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为切实发挥员工持股计划实施的目的和激励作用,董事会同意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展期,存续期在原定到期日的基础上延长 12 个月,即延长至 2026 年1 月 18 日。
表决情况: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李海平等 7 名关联董事回避表
决。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2024 年 11 月 18 日 披 露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独立董事经审慎分析、独立判断,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本议案并发表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另根据公司 2023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 备查文件
1.《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3.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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