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4-25
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监事会在公司日常运作过程中,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以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围绕公司年度生产经营目标切实开展各项工作。公司全体监事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努力工作,保障了公司规范运作和资产及财务的准确完整,维护了公司权益及股东权益。现将2016年度公司监事会工作报告如下:
一、2016年度公司监事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3次监事会,具体内容如下:
(一)2016年2月1日,召开了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2016年8月30日,召开了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上半年财务报表》
(三)2016年11月28日,召开了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提请审议并报出公司2016年1-9月审阅报告事项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2016年度有关事项的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开程序和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等情况进行了监督,并列席了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
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能严格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规范运作,决策合理,勤勉尽职,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内部控制制度完善,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事项
2016年度,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制度和财务状况进行了检查,认为公司财务会计内控制度健全,会计无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情况良好。
(三)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股东大会的决议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和管理层能够认真履行股东大会的有关决议,未发生有损股东利益的行为。
(四)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已结合自身的经营特点,建立了一套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覆盖了公司的各业务过程和操作环节,并得以有效执行,达到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不存在重大缺陷。内控机制符合公司的业务特点和管理要求,能够提高公司经营管理的效率、保障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保障资产安全,为公司合法、合规经营提供保障。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三、公司监事会2017年度工作计划
2017年,监事会将继续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的完善和经营管理的规范运营,树立公司良好的诚信形象。2017 年度监事会的
工作计划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监督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积极督促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和有效运行。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通过定期了解和审阅财务报告,对公司的财务运作情况实施监督。
3、监督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的情况,防止损害公司利益和形象的行为发生。
4、监督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情况,督促管理层按照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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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按照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1 号——超募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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