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6-19
证券代码:300588 证券简称:熙菱信息 公告编号:2018-057
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技术中心建设项目结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6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技术中心建设项目结项的议案》。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技术中心建设项目”已完成预定投资,同意公司将项目进行结项,并在审议通过后将募集资金专户注销。
一、首发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证监许可[2016]2992号),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 票 2,500万股,发行价格为 4.94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3,500,000.00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29,032,641.86元,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4,467,358.14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了天职业字[2016]第17166号验资报告。
二、首发募集资金的存放和管理情况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等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并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2017年1月26日,公司分别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以及保荐机构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协议各方均按照协议约定严格履行,不存在违反协议条款的情形。
三、技术中心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募投项目“技术中心建设项目”已建设完毕,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截至2018年5月31日,项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计划 利息收入扣 项目累计 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 投资额 除手续费净 投入金额 投资进度
额 专户余额
技术中心建设项 1,566.00 1.55 1,567.55 100.00% 0.00
目
四、相关审批程序
1、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技术中心建设项目结项的议案》,同意首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技术中心建设项目”结项,并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将募集资金专户注销。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技术中心建设项目募集资金已投入完毕,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项目结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我们同意公司将该募投项目结项。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中德证券认为:公司募投项目“技术中心建设项目”已建设完成,募集资金已投入完毕,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对该项目结项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
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审议程序和审批权限的规定,本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德证券关于公司技术中心建设项目结项的专项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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