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30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天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保荐总结报告书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浙江天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铁股份”或“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期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届满。保荐
机构现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法规的相关规定,出具本保荐总结报告书。
一、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承诺
1、保荐总结报告书和证明文件及其相关资料的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本保荐机构及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对保荐总结报告书相关事项进行的任何质询和调查。
3、本保荐机构及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采取的监管措施。
二、保荐机构基本情况
保荐机构名称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 86 号
主要办公地址 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 86 号
法定代表人 王洪
保荐代表人 许超、张华阳
联系电话 010-59013883
三、发行人基本情况
发行人名称 浙江天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 300587
注册资本 1,091,419,717元
注册地址 浙江省台州市天台县人民东路 928号
主要办公地址 浙江省台州市天台县人民东路 928号
法定代表人 许吉锭
董事会秘书 许银斌
联系电话 0576-83171218
本次证券发行类型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本次证券上市时间 2021年 12月 7日
本次证券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3年度报告披露时间 2024年 4 月 27日
四、保荐工作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21〕3341 号文《关于同意浙江天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48,854,041股股票,每股发行价格16.58元,共募集资金81,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 1,528.35 万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9,471.65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11 月 25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经中
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中兴财光华审验字(2021)第 318011 号”《验资报告》。
2022 年 9 月 9 日,天铁股份聘请中泰证券担任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中泰证券承接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继续履行对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工作。
持续督导期内,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所做的主要工作如下:
1、督导发行人规范运作,关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和内部控制运行情况;
2、督导发行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审阅信息披露文件;
3、督导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
4、督导上市公司有效执行保证关联交易公允性和合规性的制度;
5、持续关注上市公司为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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