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辰药业:2017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海辰药业资讯
2018-04-12 19:2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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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8-04-13

证券代码:300584 证券简称:海辰药业 公告编号:2018-038



南京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2017年度利



润分配方案已获2018年4月2日召开的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已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本次实施利润分配距离股东大会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7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股本80,000,000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50元(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2.25元;持有首发后限



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以资本公积转增 5股,分配完成后公司股本总额增至120,000,000股。本次权益分派不送红股。【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5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25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公司总股本为80,000,000股,分红后总股本为120,000,000股。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4月19日,除权除息日为:2018年4



月20日,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18年4月20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至2018年4月19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送转的股份于2018年4月20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



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



1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



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8年4月



20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2*****300 曹于平



2 01*****551 姜晓群



3 02*****905 柳晓泉



4 02*****252 姚晓敏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8年4月11日至登记日:2018年4



月19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



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五、股本变动结构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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