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12-07
证券代码:300584 证券简称:海辰药业 公告编号:2017-070
南京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南京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于2017年12月22日(星期五)召开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将会议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12月22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12月21日-12月22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12月22日(星期五)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12月21日15:00-12月22日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的方式: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行使表决权,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现场表决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股权登记日:2017年12月18日(星期一)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17年12月18日下午15:00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公司总部大楼二楼会议室,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恒发路1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议案1、审议《关于签署昆山盛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合伙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议案2、审议《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及实施方式的议案》;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12月7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或文件。
上述议案均为股东大会普通决议事项,无特别决议事项,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三、提案编码
表一: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
备注
提案编码 议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 √
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签署昆山盛村投资合伙企业(有
1.00 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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