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9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会畅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保荐机构”、“兴业证券”)作为上海会畅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会畅通讯”、“公司”)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会畅通讯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发表如下独立核查意见:
一、保荐机构对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工作
保荐机构通过相关资料审阅、查阅公司公告等方式对会畅通讯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与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主要核查内容包括:审阅了上市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取得会计师出具的《上海会畅通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鉴证报告》,查阅了三会会议记录、公司相关信息披露文件、公司管理规章制度等,对上市公司的内部控制情况进行核查。
二、公司对内部控制情况总体评价
根据上市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董事会认为,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保荐机构对会畅通讯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公司已经建立了相应的内部控制制度和体系,在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本反映了其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提请公司持续加强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建设,遵守资本市场规范,严格执行上
市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提升内部控制有效性,提高上市公司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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