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润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开润股份资讯
2024-01-31 19:1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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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1-31


证券代码:300577 证券简称:开润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9
债券代码:123039 债券简称:开润转债

安徽开润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开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
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1 月 31 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4
年 1 月 31 日下午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
事 7 人,会议由董事长范劲松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审议并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和用途

基于对公司自身内在价值的认可和对未来发展前景的充足信心,结合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的盈利能力,为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引导长期理性价值投资,有效推动公司的长远健康发展并为公司股东创造价值,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本次回购的公司股份拟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 36 个月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未使用的部分将依法予以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第八条和《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第十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六个月;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原则上应当符合上市条件;

(5)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价格区间

(1)回购股份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2)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为保护投资者利益,结合近期公司股价,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0.85 元/股(含),未超过董事会通过回购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具体回购价格由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回购实施期间,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如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资金总额、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

(1)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份;

(2)回购股份的用途: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 36 个月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未使用的部分将依法予以注销;

(3)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按照回购金额下限 5,000 万元、回购价格上限 20.85 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总额
为 2,398,081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1.0001%。按照回购金额上限 10,000 万元、
回购价格上限 20.85 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总额为 4,796,163 股,约占
公司总股本的 2.0001%。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以实际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和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准。

如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股份数量。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1、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如果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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