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车检测:关于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安车检测资讯
2024-05-24 19:05:06
  • 1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24-05-25


证券代码:300572 证券简称:安车检测 公告编号:2024-046
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

价格上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调整前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为:18.00 元/股

2、调整后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为:17.98 元/股

3、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生效日期:2024 年 5 月 31 日

一、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概述

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19 日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不低于人民币 4,00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8,000.00万元(含),以不超过 18.00 元/股(含)的价格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用于后续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以及用于维护公司价值
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出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0 日、2024 年 2
月 21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和《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10)。

二、2023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情况

根 据 公 司 2024 年 2 月 20 日 、 2024 年 2 月 21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4-008)和《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10),回购实施期间,如公司实施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拆细、缩股、配股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区间,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21 日召开了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 度 利 润 分 配 预 案 的 议 案 》 , 并 于 2024 年 5 月 25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上披露了《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45)。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28,988,812 股,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
2,389,600 股后的股本 226,599,212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人民币 0.2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4,531,984.24 元(含税)。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的原则,按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每 10 股现金股利(含税)=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10=4,531,984.24 元/228,988,812 股×10=0.197912 元(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股利(含税)=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197912
元/股。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 年 5 月 30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
年 5 月 31 日。

三、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调整情况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对回购股份价格区间进行相应调整,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将由 18.00 元/股调整为 17.98 元/股。具体的价格调整计算如下:

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调整前的每股回购价格上限-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每股现金股利(含税)。公司按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每 10 股现金股利(含税)=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10=4,531,984.24 元/228,988,812 股×10=0.197912 元(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

因此,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18.00 元/股-0.0197912 元/股≈17.98 元/股
(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自 2024 年5 月 31 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四、其他事项说明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公司在回购期间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