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洗96%!吉恩镍业重整-一场国有资产和中小投资者被掠夺殆尽的饕餮盛宴
财经smoothly
2019-03-31 17:5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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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3月21日,一张姗姗来迟的重整公告将之前已经处于炼狱中煎熬的吉恩镍业中小投资者彻底打入了深渊。按照该重整公告,所有现有持股人将现面临10:1的缩股,而后按照10:38的比例转增股本,共转增6.23亿股,其中引入投资人出资12亿受让4.43亿,另外1.8亿股用于偿还债务。

简单来说,这也就意味着按照吉恩镍业在三板重整停牌前最后一个交易日收盘价1.18元计算,缩股并转增除权后,每股复权价变成0.245,秒亏79%。而按照2017年暂停上市前最后一个交易日收盘价6.74元计算秒亏96%,而引入投资方中泽集团则仅仅以12亿元就轻取了国内镍采矿冶炼巨头吉恩镍业56.6%的控股权(中泽间接对吉恩镍业持股比例39.56%)。这场无耻的饕餮盛宴之后,伤害的不仅仅是中小投资者,吉恩镍业控股股东吉林省国资委也面临着巨大的国有资产流失。那么,谁又是吉恩镍业退市以及明显有失公允的重整方案的幕后黑手和推动者,抽丝剥茧,吉恩镍业管理层重要领导和吉林市中院领导逐渐浮出水面。

首先,吉恩镍业的退市,主要根源在于领导层的低能力和不作为,有色金属价格低迷只是一方面原因,主要表现有如下三个方面:

1,管理企业能力低下,对比同为镍产业头部企业的金川集团仅在2015-2016两年度亏损,在有色金属价格走出低迷的2017年和2018年,实现扭亏为盈,分别实现盈利11亿和31亿,而反观吉恩镍业从14年亏到18年,且越亏越多。

2,对外投资能力低下且胆大妄为,在有色金属价格高位期间,连续举债大手笔高位并购海外矿产,并无法形成生产能力和盈利能力,成为日后连续亏损的渊薮之一。而同样是海外并购,金川集团并购的南非项目则早已收回投资并形成盈利。

3,高息举债,部分债务利息年化甚至接近国家法定借款利率上线,近乎高利贷,结果造成了后续的财务成本激增,2015-2017三年财务成本高达十几亿元,什么样的企业不被这样的高利贷压垮??

而在吉恩镍业因为连续亏损两年进入停牌期间近一年时间,没有任何积极的手段去挽救上市公司,而是将对公司后续经营具有重要意义的加拿大镍矿低价甩卖,而后静观公司退市。

其次,在吉恩镍业退市过程中,吉林市中院相关领导也涉嫌违法违规,先是不受理,而后又推脱材料不足需要补充,硬生生拖了九个月,将吉恩推到了退市的时间点,其动机极有可能是与管理层和利益集团相勾结,待退市后低价完成重整,以侵吞国有资产和中小投资者利益。

再来看引入投资方中泽集团,通过天眼查得知,该企业官司缠身,纠纷不断,商誉极差。截至目前共33个法律诉讼,1个开庭公告,4个法院公告,1个被执行人,2个股权出质,1个被强制执行通告,并且该公司董事长于泽国因涉案辽宁省人大代表贿选案,被开除了辽宁省人大代表资格。这样的一个无良无信的老赖企业就是吉恩镍业现管理层和吉林市中院“精挑细选”出来的“唯一”且“合规”的投资方。

即使这个重整方案本身也是漏洞百出,方案中指明吉恩镍业全部资产评估值42.9亿元,而据吉恩镍业之前的公告,仅在2018年3季度,吉恩镍业资产还有130多亿之多,短短数月,近百亿资产灰飞烟灭不知所踪。

按照吉林中院和吉恩管理层“力推”的中泽重整方案,吉林省国资委在昊融集团中的国资部分将全部丧失,其在吉恩镍业中的国资股份也将在已经巨幅缩水后又面临80%的亏损。可以说,按照中泽方案,国资将荡然无存,红旗岭上的吉恩镍业,将不再属于国家,当然也不再属于中小投资者,而是属于一群蛀虫和既得利益者。如此重整,称之抽筋吸髓也不为过,若能获批通过,实乃世界证券史的奇闻,也是国资委的最丑恶败笔。

仅对此次中泽重整八问吉恩镍业管理层并吉林市中院:

1,吉林省国资委曾申请破产重整,也引入了投资人,为什么被吉恩镍业管理层逼退?当时的理由是重整重组无法按要求在17年底完成,为什么现在拖到19年居然还可以重整?

2,2017年3月2日,吉林省国资委向吉林市中院提出重整,吉林市中院相关领导先是不受理,而后又推脱材料不足需要补充,硬生生拖了九个月,直到12月14日才答复不受理,活活将吉恩推到了退市的时间点,国家明文规定,无论受理不受理,必须十五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为何一拖再拖而毫无解释?整个过程里是否存在不作为或与吉恩镍业管理层串通恶意让吉恩镍业退市,以待退市后低价完成重整,达成其共同侵吞国有资产和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险恶居心??

3, 凡事都讲公开公正透明,就是政府采购企业招标都要求有3个以上的公开投标者,只有吉恩镍业重整就只有一家中泽集团参与投标并且漫天要价,这还谈得上公平公正吗?为何最后又选择这样一个有着多如牛毛的诉讼,强制执行和股权出质等通告,且董事长因涉案贿选案被开除人大代表资格的无良无信老赖企业来作为“优质”出资方?除了掠夺和灾难,这样的出资方又能给吉恩带来什么??

4,“根据管理人与投资人签署的协议以及重整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投资人受让上述股份除了需要支付的直接对价 12 亿元资金外,实际还需在重整后提供足额资金支持吉恩镍业建设新增项目,承担吉恩镍业重整后保留债务的清偿责任,以及提供资金为吉恩镍业债权人提供回购安排,所需支付的资金预计超过 35 亿元”。为何不把管理人与投资人签署的协议公开,为何该重整方案对重整后保留债务情况和清偿安排以及后续的新增项目只字不提?

5,重整应是在尽量保护国有资产和中小投资者权益的前提下,协调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的关系,以期完成债务重组,减负恢复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为目的。而该公告既损害了债权人的利益(银行对吉恩100多亿债权只换得1.8亿股,清偿比率低于8%),也损害了大股东国资委以及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全体现有股份持有人持有的股份价值将按照重整停牌时价值缩水79%,按照暂停上市停牌时价值缩水96%。而只有新引入的出资人中泽集团一方得利,其拿出12亿,受让了4.4亿股,均价2.7元/股,是重整停牌时股价(复权后)的近25%,更是退市停牌时股价(复权后)的4%。这样的巧取豪夺,难道不是在最大限度损害一切原有股份持有者以及债权人的利益吗?

6,根据企业破产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破产重整管理人的指定等法律,与破产企业存在利害关系的不得担任管理人,而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的破产重整管理人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同时担任控股股东昊融集团、控股子公司大黑山钼业公司、控股子公司吉恩镍业公司破产重整管理人联系人,明显不合理不合法!并且指定的重整管理人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目前已经被证监会立案调查,吉林中院居然指定了一个正处于被立案调查中的律师事务所来进行吉恩镍业的重整,这是低级的错误?还是有意为之?还是早有预谋?

7,长油重整前30亿的股本,欠银行也是100多亿,在退市整理板股价跌到8毛3,通过重整长油最终也实现了重新上市,而长油重整方案很好地保护了股民和银行的利益,实现了多方共赢。吉恩现在股本才16亿,欠债也是100来亿,请问吉恩的管理层,看过或者能看懂长油的方案吗?亦或是只想着损公肥私,全部都死,唯我独活的无耻方案?

8,大连博融和中泽公司有关联关系吗?吉恩前管理层和大连博融有关联关系吗?吉恩前管理层和中泽公司有关联关系吗?吉恩现管理层和大连博融有关联关系吗?吉恩现管理层和中泽公司有关联关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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