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7
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在报告期内本着对股东和公司负责的态度,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对公司历次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召开程序、决议事项,公司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以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情况进行了有效监督,认真履行了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切实维护了公司利益和广大股东权益。现将 2023 年监事会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 8 次会议,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程序、议事规则等事项均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要求规范运作,具体召开情况如下:
1、2023 年 2 月 10 日,公司监事会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调减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暨调整发行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与公司拟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
2、2023 年 2 月 16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公司地址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3、2023 年 2 月 23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4、2023 年 4 月 16 日,公司监事会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5、2023 年 4 月 27 日,公司监事会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2 年年度报告及
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 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2023 年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关于续聘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融资授信暨担保事项的议案》、《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6、2023 年 8 月 30 日,公司监事会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7、2023 年 10 月 24 日,公司监事会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8、2023 年 12 月 4 日,公司监事会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二、2023 年监事会工作履行情况
2023 年度,公司监事会本着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权益的态度,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认真严格履行监事权,对公司财务及公司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规和合法性进行了监督;对公司重大决策事项、重要的经济活动都积极地参与审核,并提出意见和建议;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各种形式组织的培训,加深对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提高了履职能力。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23 年度,公司监事会成员列席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参与了公司重大经营决策讨论,并依法对公司的决策程序、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运作规范,公司
的经营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各项决议得到有效执行;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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